福建財政2.21億元支持養老事業發展
來源:中國財經報 發布時間:2021-10-19
今年以來,福建省財政下達相關資金2.21億元,支持和促進養老事業發展。
一是支持為民辦實事養老服務工程建設,按每個100萬元的標準支持建設70個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,按山區每個30萬元、沿海地區每個20萬元的標準各補助50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示范點。
二是支持民辦養老機構開辦及運營,對符合條件的民辦養老機構給予5000元至10000元一次性開辦補貼,對符合條件的民辦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給予每張不低于2400元補貼,對民辦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護理型床位給予每張不低于1200元補貼。
三是支持實施政府購買鄉鎮(街道)養老和救助服務,按每個鄉鎮(街道)2.9萬元標準給予補助。支持百歲老人重陽節慰問金提標,從每人每次1000元提高到1500元。支持做好80周歲以上低保老人生活保障,每人每月疊加發放不低于100元的高齡補貼。
四是為低保家庭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,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標準發放護理補貼。支持困難老年人適老化改造,按每戶1000元標準對1萬戶經濟困難的高齡、失能、失智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給予補助。(黃建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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